无财产先终结
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,可依法终结;后续追回出资仍可依法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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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一个具体问题开始,先读要点,再看配套海报。短札提供观察线索,不替代具体事项的完整分析。
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,可依法终结;后续追回出资仍可依法分配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拒不交账册导致无法清算,相关清算义务人可能担责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该案以受理时判断破产原因,后续追回资产不当然推翻原判断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抵押物拍卖后,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就变价款优先受偿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债务未清,也要审查可处置资产和清偿能力,不能直接认定破产原因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企业已受理破产,债权应在该程序内主张,避免重复提出破产申请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强制批准重整计划,须满足法定条件,并保障各组合法权益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公开竞价招募重整投资人,有助发现价值;履约能力仍须核实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是否执行完毕,要核对获批计划中的费用、交割和偿债等具体标准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最后分配完成后,管理人提交报告,申请法院裁定终结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,可依法终结程序;新发现财产仍需依法处理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国企员工身份须结合任命与职责判断〔(2022)沪0101刑初163号、(2023)沪0106刑初161号〕。
阅读短札与海报 ↗本栏目为公开案例研究与普法短札,不作为亲办案件或业绩展示。个案结论不代表统一裁判口径,请结合现行规则与具体事实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