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企员工身份判断
国企员工身份须结合任命与职责判断〔(2022)沪0101刑初163号、(2023)沪0106刑初161号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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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认定、职务行为、资金边界与个案裁判研究。
国企员工身份须结合任命与职责判断〔(2022)沪0101刑初163号、(2023)沪0106刑初161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临时聘用不当然排除国家工作人员身份〔(2012)沪二中刑终字第49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公立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卖统方收钱,也可能构成受贿罪〔(2013)沪二中刑终字第116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临时机构中依法从事公务,也可能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〔(2004)虹刑初字第643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身份和职责发生变化,侵占行为须分时段定性〔(2023)沪0106刑初161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未领工资但实际代履国企出纳职责,仍可能承担失职责任〔(2019)沪0151刑初290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村干部协助政府办理征地保障事务,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〔(2009)沪一中刑终字第68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保留国企劳动关系,不当然意味着在协会任职仍属从事公务〔(2016)沪0115刑初65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隐匿国有房产并实际控制,即使未过户也可能构成贪污既遂〔(2012)沪高刑终字第123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国企改制中隐匿债权,未收回现金不当然排除贪污既遂〔(2012)沪高刑终字第123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依法扣押的财物暂存私人仓库,不改变其公共财物属性〔(2011)崇刑初字第382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执行公司交易策略,不妨碍对个人账户利益输送行为的贪污认定〔(2022)沪刑终54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虚列招待宣传费用套取公款自用,报销手续不能阻却贪污认定〔(2022)沪0101刑初163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外部人员通谋协助私分国有资产,也可能构成共犯〔(2013)沪一中刑终字第189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以福利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,仍可能触犯刑法〔(2017)沪02刑终895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以明显低价入股收受职务对价,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〔(2018)沪02刑终1368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受贿共谋款与中间人私自截留款,应分别审查定性〔(2024)沪0117刑初856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司法人员受贿并徇私枉法,应注意依法择一重罪处罚的特别规则〔(2018)沪0107刑初1133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以借款为名收钱且有能力长期不还,仍可能被认定为受贿〔(2017)沪0117刑初345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,不因三个月内归还当然免责〔(2014)奉刑初字第1086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履职代收的学费擅自挪作个人使用,也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〔(2021)沪0117刑初1405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挪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存款获利,也可能属于营利活动〔(2011)长刑初字第631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挪用单位资金帮助他人办理投资理财卡,短期归还不当然免责〔(2011)长刑初字第631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销售有议价权,不意味着可以隐瞒差价并侵占公司财物〔(2020)沪0107刑初506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通过中间公司侵占差价,为犯罪支付的税费不当然从数额中扣除〔(2023)沪02刑终550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保险代理人是否属于职务侵占主体,须结合实际管理和履职关系判断〔(2021)沪0106刑初735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销售人员未经授权私收货款,仍可能利用职务便利构成职务侵占〔(2021)沪0113刑初1539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交易员暗中截留受托基金利益,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〔(2022)沪0101刑初90号、(2022)沪0101刑初381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法务人员私吞公司维权和解款,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〔(2024)沪01刑终179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境外被抓获不当然排除自首,仍须审查主动归案及如实供述〔(2022)沪0101刑初116号〕。
查看完整图文 ↗本栏目整理公开案例研究与普法图文,不作为亲办案件或业绩展示。个案结论不代表统一裁判口径,历史案例须结合现行规则及具体事实理解。 本专题同时包含企业职务类犯罪,后者不一概属于监察意义上的职务犯罪。